通知公告
各学院党委:
根据《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以及《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成公通[2018]4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户口在校的2021届毕业生(下称: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户籍在校的2021届毕业生
二、信息填报
毕业生本人请认真阅读并填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班级汇总表》(见附件2),由毕业班级辅导员(下称:辅导员)汇总所带班级相关信息,于2021年6月11日17:00前将附件1、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党委保卫部邮箱bwc@cuit.edu.cn。
三、户口迁移类型
(一)迁往成都市外的(包括:迁往就业单位、迁往升学单位、迁回原籍)。户口迁移地址须与《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若确有不一致的情形,请咨询党委保卫部户政科,予以处理。
(二)迁往成都市范围内的。包括自有住房、直系亲属住房、单位或人才中心集体户等情况的,户籍迁移地址均统一填写为: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迁往就业单位的与报到证地址一致,升学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填写。户口迁移地址与《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可不一致。
备注:1.毕业生本人在成都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户主为本人的住房)的,本人须持《户口迁移证》及相关住房证明材料,落户到自有住房处,不能落户到他处。
2.毕业生本人在成都市范围内无房的,可选择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办理落户。
(三)其他类型
延期毕业、退学、肄(结)业的学生,分别在教务处下发毕业证、退学文件、肄(结)业证15日内,自行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户籍迁移信息非常重要。学生本人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填报虚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请辅导员认真核查学生填报的相关信息,若有差错请及时提醒学生予以纠正。
(二)辅导员须按时提交相关资料,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五、户政科联系方式及业务受理时间
(一)联系方式:航空港校区 行政楼102室 028-85966507
龙泉校区 第一行政楼104室028-84833021
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寒暑假期每周三8:30-17:30。
户口迁移指导QQ群二维码
(群号码为:939673814)
附件: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登记表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班级汇总表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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