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管理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保卫处文件
成信保卫发〔2019〕7号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户籍迁移
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以及《成都市在蓉大中专院校户籍管理办法》(成公文[2017]191号),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籍在校的毕业生请及时下载附件1:《户籍在校学生迁移地址登记表》并进行户口迁移相关信息的填写,该表格(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保卫处户政科。请及时下载填写附件2:《迁移信息电子版汇总表》,交到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汇总成Excel表格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c@cuit.edu.cn
,以上所有资料须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提交。
二、户籍迁往成都市外,户籍迁移地址原则上与报到证一致。有特殊情况不一致的,以返回的本人填写的信息为准,若不能正常上户一切后果自负。
三、户籍迁到成都市内,户籍迁移地址与报到证可以不一致,具体按成都市学历入户政策执行。
四、申请迁到成都市内的,如本人在成都市内拥有合法住所的,必须落户到本人住房上。本人无房的,可选择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办理落户。
五、毕业生户口一律不保留在学校。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教务处下发毕业证15日内,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籍迁移。
六、退学或肄业的学生,在教务处下发退学文件或结业证的同时,应立即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籍迁移,处理方法与上述第四条一致。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户籍在校学生迁移地址登记表
2.迁移信息电子版汇总表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保卫处 201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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