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管理
成都市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两种。对于持有《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在评选先进、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机动车驾驶执照申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参与社区管理等八个方面享有与成都市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
《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除可以享受上述八项权益外,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参加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申报;按照规定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科技项目资助或者专利补助基金;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
同时,《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当年入学政策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由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现居住地学校分布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入学。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5、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办理费用
首次领证实行免费办理
办理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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