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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居住证制度实施:需提前半年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2016-01-07  作者: 

最新居住证制度实施:需提前半年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根据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暂住证”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根据条例,《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也于1月1日正式执行,同时停止办理和延期《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最新居住证制度实施后,要流动人口登记记录半年以,才可办理居住证  

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1、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2、微信申报:搜索关注“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或“scldrkxxdj”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申报;  

3、电脑申报:登陆http://ldrk.scga.gov.cn:9080/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4、短信申报:编辑短信“jz#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到10639900进行申报。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以及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受以下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在此,学校提醒,户籍不在成都的我校师生如有申领驾驶证、购买机动车之类的计划,需办理居住证的,要尽可能提前半年进行流动人口登记,以免耽误后续事项的办理。  

目前在校学生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航空港校区:进行流动人口登记满半年后,到西航港街道办事处打印流动人口登记证明,同时在学校保卫处页面下载办理居住证明模板,各项个人信息填写清楚,真实(不得手填、必须打印),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凭居住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到保卫处户政科盖章后,到机场路派出所办理  

龙泉校区:进行流动人口登记满半年后,到同安街道办事处打印流动人口登记证明,同时在学校保卫处页面下载办理居住证明模板,各项个人信息填写清楚,真实(不得手填、必须打印),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凭居住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到保卫处户政科盖章,并到同安路派出所办理。  

学校老师如需办理居住证,同样需要提前半年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到登记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打印流动人口登记证明,同时准备租房合同等相关资料,在相应派出所办理。  

有效期内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仍可正常使用。6月30日之后,《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不再使用,符合规定的应在此日期前换领新版居住证。  

 

西航港街道办事处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新街279号  

同安街道办事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圣景路208号  

机场路派出所:西航港街道学府西路南一街(028-85861977)   

同安派出所:同安街道锦绣路180号(028-8483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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